2004/07/22 | 人书
类别(闲书锦字) | 评论(0) | 阅读(29) | 发表于 17:57
认识一个人很久,质的转变只在一刹那。很多习惯,是没有理由的。一个朋友告诉我,她的同学,一对六年的恋人,分手了。第一期《新概念作文大赛》里很喜欢一篇文章,名字不记得了。她每天晚饭前去那条路上散步,朋友问,既然分开了,为什么还要去?她转头微笑,六年的习惯,不是说改就改的。每月到报亭买杂志,都不翻看内容的。是两年前改版不久无意买下的举动,曾经的执着,到如今的习惯,电视剧中台词说,“老天总有这样安排的理由”。杂志就是杂志,和人没有关系的。就像矿泉水,随便评价一下,听者过于执着。又有说,依赖要改掉。如果一段感情只看得到加缚于身的桎梏,自己痛亦妨害他人。
愈走愈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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